双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奥运攻坚战中成绩突出,被县公安局嘉奖一次,并奖励人民币500元。
双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奥运安保攻坚战中,按照“力争不出大事,尽量少出小事,有事迅速妥善处置,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的要求,在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县委、政府、县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取消休假,采取有效措施,开展五大战役,推进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自开展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以来,辖区未发生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未发生因管理不到位发生的交通拥堵和群体性事件。因奥运攻坚战成绩突出,2008年9月10日被县公安局嘉奖一次,并奖励人民币500元。受嘉奖后,极大地鼓舞了全队民警和协管员的斗志,大家一致表示将在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政府、县公安局的领导下,进一步坚定信心,开拓进取,进一步落实各项措施,做好残奥会安保工作,为“平安奥运”做出更大的贡献。
同时受表彰的还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国保大队、勐勐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