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莒县交通局紧紧围绕交通部“三个服务”的总要求,坚持“资源整合、充实基层、理顺关系、强化职能”的原则,积极探索乡镇交管所规范化建设规律,不断提升基层交通服务能力,全县18处乡镇交管所在全市率先全部建成了“前站后所”,实现集客运、货运、公路管养和交通管理四位一体的管理模式,达到了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和人本化要求,初步构筑起了人便于行、货畅其流、公平竞争的农村道路运输网络。
乡镇交管所 “四位一体”规范化管理模式即把四个管理机构(乡镇交管所、乡镇客运站、货运管理办公室、农村公路管理站)的牌子统一为一块牌子(乡镇交管所)。其主要职能有四项:
一是负责辖区内交通运输行业管理,依法开展交通规费征收工作。
二是接受乡镇政府委托,做好辖区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工作;负责辖区农村公路路政巡查,协助交通主管部门执法机构开展路政案件的调查处理。
三是负责辖区农村客运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客运经营行为,维护客运市场秩序,实施辖区客运站(点)的监督管理。
四是负责辖区农村货运市场的监督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对辖区货运源头实施派驻监管。实行乡镇交管所“四位一体”,不但提高了基层交管所的综合服务能力,还方便了农村群众的出行和农产品运输,促进了农村经济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