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翔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按照中央纪委和公安部反腐倡廉建设会议精神和省公安厅、临沧市公安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着眼教育,强化监督,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大队将党风廉正建设作为加强和改进交通管理工作和交警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程,在党风廉政建设实行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中队负责人结合工作特点各尽其责的领导机制。大队民警自觉地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相结合、与交警系统“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相结合、与贯彻执行“五条禁令”相结合,做到经常检查,警钟长鸣。
二、认真组织民警学习,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大队把每周一例会作为开展反腐倡廉、整顿纪律作风的有利时机,对大队民警认真开展忠诚教育、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着力提高民警的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不但使每一位民警了解党在新时期的大政方针、基本路线,而且牢记自身肩负的三大历史责任,增强了履行职能、秉公执法、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坚定民警的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利益观。
三、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按照“八荣八耻”的要求,紧密结合大队工作实际,认真检查思想和作风方面的差距,及时纠正错误认识,克服不良习气,增强爱岗敬业、清正廉明、明理诚信、团结友善、乐于奉献的思想。
四、结合业务特点,整治突出问题。大队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对于事关纪律作风和队伍形象等问题,认真对待一抓到底,防止对待群众冷硬横推、纪律作风“稀拉松”和“四难现象”在大队发生,进一步落实“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的要求。
五、严格遵纪守法,带头廉洁奉公。大队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廉政准则》和公安部“五条禁令”以及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律、自警、自励”。在大队领导带头下,全体民警都能自觉遵守各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