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泗洪县运管所将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本着“谁承担燃油成本谁享受补贴”的原则,对全县农公班车、出租车和县内公交车实行燃油补贴。
此次国家发放客运燃油补贴主要是用于弥补因涨价引起燃油成本增加的专项资金,补贴资金将实行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发放客运燃油补贴的标准为:1、农村道路客运补贴标准按每核定座位609.55元计算;2、出租车将统一按每辆5092.97元标准计补;3、公交企业将按每万升耗油7779.31元的标准计补。另外,报停车辆在报停期间不享受燃油补贴,待补齐欠缴规费后补发。泗洪县运管所对全县所有农公班车、出租车和县内公交车逐一核查,实行“三见”即:见驾驶员;见营运证;见营运客车,并严格按标准和有关规定于8月底将燃油补贴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