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客运站场是农村集散旅客、停放车辆、直接为旅客及客运经营者服务的场所,是农村公路客运网络中的“节点”,在客运市场的构成中起着“门市部”的作用,是旅客运输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加强农村客运站场管理,确保正常营运,发挥应有作用,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便农民群众出行、服务农村经济发展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要把握着力点 切实加强基础管理
农村客运站场要确保正常营运、发挥应有作用,必须把握着力点,努力搞好软硬件建设,切实加强基础管理,创建达标合格站场。
1、完善配套设施。农村客运站场建成后,作为站场业主要配备好客运业务设施,主要是与客流量相适应的售票厅、广播室、行包房,还应配置班次时刻表、里程票价表、旅客须知、禁运限运物品宣传图等。要配备好旅客服务设施,主要是整洁适用的候车厅、卫生间、小卖部,并应配置座椅、挂钟、公用电话、留言牌、果皮箱等。要配备车辆运行保障设施。主要是保障参运车辆正常运行的硬化停车场地、发车位、行车通道,有条件的还可提供车辆清洗、检修场地。与此同时,还应配齐熟悉客运业务的管理人员和站务人员。
2、予以高度重视。作为政府要把农村客运站场当作一个社会公益性的新生事物来看待,高度关注,热情支持,大力扶植。纳入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提出要求,检查指导,扶上马,送一程。要有领导分管,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帮扶措施,协调好各方面关系,优化经营环境。
3、搞好开业指导。作为运管部门要在农村客运站场开业前检查、督促其按照站级标准配齐服务设施,办理审批手续,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要对站务人员实行岗前培训,实施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服务规范教育,并组织资格考核,合格的发给上岗证书。坚持站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农村客运站场是农村客运市场矛盾的集中点,为达到“车进站、人归点”的要求,运管部门应督促客运站与车业签订进站协议,双方权利和义务以经济合同形式予以确定,在全心全意为旅客服务的共同目标下,为发展农村客运业各负其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