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客运市场近乎饱和的情况下,道路客运班线发展时时举步为坚,处于道路客运班线纵横交错之中,然而城乡客运班线正寻觅前行,为此我们更为关注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
一、城乡道路客运方面的现状
1、城乡客运经营现状及存在问题
随着农村经济与城市经济之间的相互影响,农产品不断地由农村销售到城市甚至远销国外;工业产品,包括高档商品流入农村;同时带动了人员的流动,城乡之间的客流和货流迅猛增加。在客运市场近乎饱和的情况下,农村客运市场成为客运市场中的又一个发展点。
在农村客运市场中,现存主要的营运方式是城乡公交与出租汽车;
城乡公交是汽车运输企业为满足农村广大旅客乘车需要而采取的一种营运方式,是城市公交的市场发展,经营方法同城市公交类似,沿途停靠站多、站间距离短、旅客上下频繁,并采取随车售票方式。这种班车有较高的班次频率,尤其在早、晚客流高峰时,班次频率较高,具有定线、定班、定时、定点的特点。
客运出租汽车按照乘客或用户意愿提供客运服务或车辆租赁服务。近些年来,出租汽车发展非常迅猛,一些大城市淘汰的“面的”纷纷涌向中小城市。不可否认,出租汽车的产生和发展以其机动灵活的特点弥补了城乡公交的不足,适应了不同消费层次乘客的运输需求,但出租汽车和城乡公交之间的不良竞争愈演愈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一些出租汽车经营业户在客流量较大的城乡公交线路上组织多人同乘。各地的出租汽车管理条例都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以无锡为例,规定不得同时组织多人混乘,不在禁止停车的路段载客。其次,不按计价器收费,而是按人次收费,票价略高于或等同于城乡公交票价。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要求出租汽车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计价器,主动出具有效收费凭证,并规定不得使用不正当手段揽客。出租汽车的这种经营行为损害了城乡公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客运市场秩序。
2、私人城乡班车正在蓬勃发展
随着城乡流动人员对客运市场服务需求的不断提高,促就了一些私人城乡班车的发展,例如我市的‘聊城—柳林’班线,为追求高档服务,在这些城乡班线发展数量的同时,不断提升车型级别,近一步说这些车辆的发展,难免逐步会给我单位造成越来越大的影响,这对下一步的集约发展造成更大的阻碍。
3、道路客运班线的现状
根据线路区域划分情况,道路客运班线最短线路为:跨县班车和县际班车,在线路纵横交错的同时,根据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对加强包括乡村道路在内的“六小工程”,的要求,我们发现在城乡道路客运班线上,是我市发展的又一突出问题。
4、城乡公交发展情况
依据国家优先发展城市公交事业的号召,近来城市公交在我市已得到迅猛发展,由初期紧有的几路公交车,发展到现在的公交车遍布大街小巷;进而随着城乡公交的发展, 呈现在大家面前的显著问题是城乡公交的跨乡镇运行,这已经阻碍了城乡公交的继续发展。
二、出租汽车参与不良竞争的成因分析
1.负担过重,利益驱使
目前,出租汽车正常营运的证件包括《机动车驾驶证》、《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上岗服务证》、《公路运输管理费缴费凭证》、《从业资格证书》等十几种,涉及交通、建设、公安、税务、技术监督等部门,费用高昂,出租汽车经营业户难以承受。在这种情况下,无证、无牌、无费的“三无黑车”“打游击”、“钻空子”,在客流量较大的城乡公交线路上以城乡公交的形式参与营运。正是由于这种不合法的成本节约,他们才有资本打价格战。此外,出租汽车打价格战的一个途径是组织多人同乘,或约定俗成,或被迫同意,乘客必须接受这种乘车方式。实际上,按照有关规定,乘车期间应按照乘客要求使用或不使用车内服务设施,更不用说在未征求乘客同意的情况下组织多人同乘。
2、运输组织和成本方面的优势
城乡公交必须按照固定的线路、固定的班次、固定的时间、固定的停靠点来运行、上下旅客,旅客只能按照规定的线路乘车或换乘,可选择余地小。而出租汽车则是按照旅客的意愿确定行驶线路、运行时间和停靠地点,可实现门到门运输。在等同价格水平下,无论是节约在途时间、减少换乘次数,还是便利旅客出行,出租汽车都有优势。对乘客而言,在选择车辆时,他们追求快速方便经济舒适,而不会考虑那种车辆营运方式对运输市场秩序的影响。
另一方面,在城乡公交中广泛使用的中型客车,单车价格在7万元左右;而在城乡客运市场上出现的出租汽车多为“面的”,单车价格在1.5万元以内,其中还有很大一部分是大城市淘汰后流向中小城市的“二手车”,单车价格就更便宜。凭借经营成本低的优势,出租汽车参与城乡公交线路的经营,与城乡公交进行不公平竞争。
3、运输市场亟待规范
从全国来讲,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出租汽车管理规定,而且不同地区出租汽车的管理模式也不一样,对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行为的规定比较笼统。由于出租汽车投资少、经济效益好,一些人未经运管部门审批,自行购车参与城乡公交线路经营,致使运力与运量发展不平衡。因此,出租汽车客运市场和经营行为亟待规范。
三、规范城乡客运经营的对策
1、完善法规建设、加强执法监督
尽快建立统一的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并制订相关的出租汽车行业规范,同时加强对出租汽车经营业户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培训,树立出租汽车经营业户的文明意识、服务意识和法制意识,使他们自觉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文明服务。
此外,运政管理人员应加大执法力度,对不按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运营的车辆严查严惩,必要时利用录音录相辅助设备,做到依法行政、照章办事,保护城乡公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2、加强宏观调控、调节运力运量
政府部门应把握行业发展,调节供给数量,保持供需平衡,控制市场进入,审定经营主体,监管市场秩序,惩处违法行为。通过资质审查、培训审证、技能鉴定、运行考核等来加强管理。对城乡公交车要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合理投放运力,做到既保证班次密度、提高市场占有率,又保证运力与运量平衡发展。同时,加强对城乡公交的公司化管理,严禁经营者私自转让经营,保持城乡公交从业人员的稳定性。对出租汽车要严把时常准入关,未经运管部门审批的一律不准购车,对擅自购车者不予办理营运手续。
3、建立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体系
根据道路运输生产连续性、协调性及均衡性的要求,发展农村客运首要的是建立起运输网络互通互联、运输服务安全优质的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体系。体系的框架是:以中心城市客运枢纽站为龙头,以县(市)客运站为中心,以乡镇客运站为依托,以村庄站为结点的干支线相连,辐射城乡的社会化客运服务网络。这个体系的基础是各级客运站,它是客运市场的支撑与载体。通过统筹规划,合理确定城乡公交、出租汽车、中巴车、线路班车的运行模式和运行区域,使城乡公交与出租汽车相互提供客源,成为优势互补的合作伙伴,二者配套发展、长短结合,逐步形成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网络。
四、我公司所处的发展机遇
要存活就必须去创新、去发展,我公司面对当前形式,在城乡道路客运发展方面,我认为城乡道路客运发展方面,占有客运班线比占有城乡客运站更为重要,突击占领城乡道路客运班线有力资源,依托当前有力形式,大力申请城乡客运班线,在占有城乡道路客运班线资源的情况下,鼓励承包化经营,争取不造成城乡客运班线外流,以致后期发展对我公司的影响,例如现时期乃至以后长期对我公司有较大影响的‘聊城—柳林’‘聊城—郑家’线路,不仅仅是现在对邻近线路的影响。其影响甚为久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