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牢固树立“建设是发展,养护管理也是发展,而且是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将全市农村公路逐步纳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和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邹城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健全养护队伍,落实养护资金,严格养护标准,提高养护质量,做到责任落实、机构落实和资金落实。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协调、监管、考核机制,抓好日常养护,细化分解任务,按照养护质量考核标准,层层签订养护质量责任书。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全力营造“爱路护路光荣、占路毁路可耻”、“今日不爱路,明日路难行”的舆论氛围,激发群众的爱路护路的积极性。
四是加强保护工作。及时清除路面“三堆”,处理路面病害,通过设置限高、限宽等设施,防止超重车辆行驶农村公路,有力遏制了超限超载对公路的损毁,维护了公路的完好畅通和有效使用,综合好路率保持在80%以上。目前,该市正逐步形成有人养路、有人护路、有投入有收益的长效机制,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走在了济宁市、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