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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黄岩车辆未及时“过户” 车主成欠养路费“大户”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黄岩公路运输管理所 黄公管 2008年11月27日8:36

    “车子我都卖给朋友一年多了!早知道这样,我怎么也不会把转户的事情拖那么久。”日前,黄岩院桥沙埠镇的林先生因拖欠养路费,收到法院传讯单,而此时,他的车已卖给朋友一年多了!因为当时两人并未办理过户手续,期间,新车主也未到有关部门缴纳过相关费用,车子所有权及其责任人仍属于林先生。   

    笔者看到,单据所列起始时间多数是2006年,因为拖欠时间太久,现在车主需要支付的滞纳金都已高于养路费本身。“一年前,我们已经寄送多次催缴单告知车主欠费的事情,并每个月都有发送短信提醒车主。此次法院执行前一个月,我们又亲自上门告知,但仍有十多个车主没有来缴纳欠费。”黄岩公路运管稽征所的负责人说,“根据有关规定,送达征收决定三个月后未履行缴费义务的就将移交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执法人员解释到,车辆是根据交警部门登记在册的行驶证确定其责任人的,遇到车辆转卖或者遗失等情况,需要先到交警部门办理转户或销户手续,表明该车所有权及其责任人已不再是原车主,同时,车主还需凭新的行驶证,到公路运管稽征所办理养路费过户手续,更改其经济责任人。

    据了解,在此次由黄岩公路运管稽征所与黄岩法院执行庭的联合行动中,总共稽查了12位违规车主,其中,像林先生这样因车辆转卖或遗失原因导致拖欠养路费的,占了总数的83.3 %。稽查大队队长高峰特别提醒广大车主,当车子所有权发生改变时,千万别忘了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值班编辑:Online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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