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下午,信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组织全县客运公司经理召开会议,传达市交警支队《关于认真清查辖区客运车辆情况的通知》精神,就客运车辆的清查工作进行部署和强调。
日前,信丰大队在清理未按时参加年检的运输车辆过程中,发现部分客运车辆因私自进行了报废处理或已损毁停运而未办理正常的报废监销和注销登记手续,给正常的交通管理带来了混乱,也给交通安全留下了一定的隐患。针对此情况,大队根据上级交管部门的指示精神和统一部署,立即组织由车管科牵头、各基层中队积极配合,对全县范围内的客运企业车辆运营和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彻底排查登记,对私自报废未办注销手续、已达强制报废年限未办注销手续、以及未达强制报废年限又不在营运且未办注销手续的三类客运车辆进行逐一清查登记,确保不漏一车、全部清查到位。
同时,大队还责令相关客运企业必须按程序办理报废和监销手续,对有客运车辆达到报废年限仍未办理注销登记的,不予办理该单位新购客车上牌手续,以此督促各客运企业按时办理车辆报废手续,营造良好的路面行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