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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襄城县公路局切实加强机关车辆管理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河南省襄城县公路局 耿宏亚 寇伟强 2008年11月27日17:3

    为提高车辆完好率和利用率,防止行车事故和车辆被盗现象发生,降低油料消耗和维修费用,近日,河南省襄城县公路局下发了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车辆管理的规定》(襄公路办[2008]60号),主要内容有二:

    一是加强驾驶员及车辆管理。驾驶员、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局工作人员需要用车,须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去县区外者须提前一天以上申请,经车管人员同意、并开出《派车单》后方可用车,出省车辆还必须经书记或局长签字审批;凡属同一方向、同一路线用车的,由车管人员根据情况尽量合并用车;私事原则上不得使用公车,但特殊情况经审批后可以使用。

    驾驶员应使车辆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保持车辆内外干净,每天提前做好出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办公室等待出车;若因驾驶员原因影响车辆正常使用的,每次扣罚驾驶员50元,对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驾驶员请假,必须把车钥匙交办公室车管人员,由车管人员安排其他有驾驶资格的人员临时驾驶车辆;驾驶员在行车中要严格按《派车单》规定的路线行驶,确需改线行驶的,由用车人报办公室车管人员,同意后方可改线;驾驶员不得把所驾驶车辆作为自己上下班及其他个人活动的交通工具;驾驶员在受派遣出车中发生事故,按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由驾驶员个人分别承担保险公司赔付以后经济损失的5%,3%,2%,1%,驾驶员发生以上各类事故均取消全年安全奖(200元)和评先资格;驾驶员收车后必须把车辆停放机关院内,并且在门岗处登记收车时间,严禁在其它地点停放;驾驶员不按规定停放车辆或未经办公室同意私自出车、擅自扩大用车范围、把车辆擅自交给他人使用,第一次批评警告,第二次罚款100元,第三次取消年度评先资格,三次以上者报请局主要领导同意后调离其工作岗位或解除聘任,由此造成的车辆损失,由驾驶员负担保险公司赔付后的全部经济损失,并追究其相应责任;每逢三天以上的假期,放假前车钥匙必须上交办公室。

    二是加强车辆用油及维修管理。驾驶员持《派车单》领油票并经车管人员、办公室主任签字、盖章后在局内部加油站加油;办公室每月对车辆的行驶里程与耗油量进行核对,不一致的将依据规定追究驾驶者的责任;车辆日常所需的副油(机油、齿轮油、黄油)、防冻液、轮胎、凉暖垫及其它车用易耗品,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统一结算,驾驶员不得擅自购买;车辆需小修保养及零部件维修更换时,由司机提出维修更换计划,经小车班长、设材股长共同鉴定并经办公室主任审批后到指定维修地点更换维修;车辆需大修时,由司机提出修理计划,再由小车班长、办公室主任和设材股长共同鉴定,然后由维修厂家列出大修清单及价格,并由办公室与设材股共同与维修厂家协商订价、签订保修合同,最后司机到指定维修点按合同进行维修;车辆维修、换件超过50元的必须交回旧件,不交旧件者不准报销费用;因责任心不强,造成车辆损坏及工具、牌照、证件等丢失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费用。

(值班编辑:兰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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