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物价局日前发布的2007年第三季度价格投诉举报情况分析显示:今年第三季度,浙江全省共查处交通运输价格投诉案件82件,占案件查处总数的29%,同比增加34%,已经连续3年位居价格投诉榜首,群众和社会各界反响较大。
从浙江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查处的结果看,交通运输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客运班车车主不按规定执行政府定价,同线路恶意压价和对小孩不执行半票政策。如金华市所辖某县的一条城郊线路公交车,由于经营不当造成客源流失,承包线路的车主就经常向汽运公司要求降低各项费用,得不到满意答复就恶意压价;二是提高公交车票价。如金华市所辖某县级市一公交车起步价擅自以高于既定价格的2元标准收取,当地价格部门已责令车主立即纠正,并处1000元的罚款;三是高速公路收费和事故车辆施救收费。如毛先生投诉在龙丽高速发生事故,施救中心不按实际车辆类别收费,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已责令退款2600元。
此外,停车收费问题也很突出,有些停车场不标示停车收费标准,引起纠纷;个别停车场提高晚间停车收费标准等等。
据了解,2007年第三季度,浙江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共受理各类价格投诉和咨询7458件,已办结7352件(其中咨询件7072件),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80件,退还消费者65.57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2.5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