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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客车安全达标车型首批58款公示 新标准实施过渡期即将结束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 2017年9月30日9:11

  9月29日,交通部网站上对通过技术审查的《营运客车安全达标车型(第1批)》进行公示,共有包括北京北方华德尼奥普兰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客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在内的共计58款车型通过首批技术审查。

  

 

  2016年全国营运客车总量已超过84万辆,全国各城市公路客运量约占总客运量的85%。但营运客车整体安全性能不高,已经成为制约人民群众安全可靠出行的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解决营运客车应急逃生能力不足、内饰材料阻燃性差、防侧翻能力不够等问题,提升营运客车本质安全性能,今年3月,交通运输部组织制定了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JT/T 1094-2016,以下统称JT/T 1094标准),今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并严令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严格营运客车的安全准入管理,符合要求的方可办理营运手续。

  JT/T 1094标准从整车、转向系、制动系、传动系、行驶系、车身结构、强度、出口、安全防护装置7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47条,进一步提高车辆整体安全性能标准,其中,除直接引用现有强制性国家标准13条外,其余34条均为新增或加严条款。

  在这其中,整车方面涉及10条条款,比如在防止客车侧翻方面,限制行李舱高度、驾驶区上方不应布置地板、车顶不应布置燃气瓶。

  JT/T 1094标准中技术难度最大的条款正是在整车方面。为减少追尾事故、偏离车道事故的发生,减轻事故造成的伤害,要求车高超过3.7米时,需安装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ESC);车长大于9米的客车,应装备前撞预警系统(FCWS)及车道偏离预警系统(LDWS)。

  

 

  制动系方面涉及7条安全条款,引入美国标准中弯道制动稳定性的试验方法及限值;提出车长大于9米的营运客车,所有车轮应安装盘式制动器,并要求盘式制动器衬片磨损具有自动报警功能。

  传动系方面的1条条款提出,为防止行车过程中传动轴脱落,要求安装防止传动轴连接装置脱落引起危险的防护装置。

  行驶系方面涉及3条,为减少营运客车爆胎失控引发事故,要求营运客车应装用无内胎子午线轮胎,单胎车轮应安装胎压监测系统或胎压报警装置。

  尤其标准中要求凡“车长大于9米的营运客车前轮应安装符合规定的爆胎应急安全装置”,这一规定扩大了爆胎应急安全装置强制安装的适用范围。

  



  在车身结构、强度、出口方面涉及的条款多达13条,目的是在发生事故后乘客能够快速疏散及逃生。要求有关车型增配乘客门数量、推式应急窗、后围应急出口、安全顶窗、安全应急锤等;踏步区不得设置座椅、通道中不得设置折叠座椅。

  



  具体标准中如要求车长大于9米的营运客车,左右两侧应至少各配置两个外推式应急窗,车身左侧应设置应急门;车长大于7米小于等于9米的营运客车,左右两侧应至少各配置一个外推式应急窗。对大型营运客车,“允许最后一排乘客座椅头枕设计为快速反转式、可快速拆卸式或其他方式,以满足其通过性符合应急窗的要求。”

  安全防护装置方面涉及9条条款,都是为减少事故发生后起火概率,如对营运客车内饰材料的阻燃性能提出要求;对燃油箱容积进行限制,只能采用单体式结构。对于燃油箱侧面未受到车身纵梁保护的营运客车,应安装燃油箱侧面防护装置。

  随着此次首批通过技术审查的营运客车安全达标车型的公示,意味着新标准实施的过渡期即将结束。此前规定在10月30日前的过渡期内,道路运输企业新增或更新营运客车时,需要先期查阅《过渡期车型表》,再购买车辆。对未列入《过渡期车型表》且未取得达标车型资格的客车,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新增或更新手续。

  JT/T 1094标准公布之日起第十三个月对新生产车实施,即2018年4月1日起全面实施。

  附:营运客车安全达标车型表(第1批)

(责任编辑:魏美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