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全国发生的几起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都是涉及客货车、危险化品运输车以及校车等重点车辆。追究其事故的原因大都是运输企业和相关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安全责任不落实,驾驶人因疲劳驾驶、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所致。为从源头上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湖南省常德市道安委台了“严抓严管”,“严查严管”,“严处严罚”, “严格追究刑事责任”等严管措施,为全市37家客货车、危险化品运输车以及校车等运输企业的重点车辆和驾驶人上了安全“紧箍”。
据悉,从5月1日起,常德市道安委员针对全市30家客运公司,22家危险化学品运输公司,21家校车公司,以及其中的3666台客车和旅游客车,1595台校车,824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10700名重点车辆驾驶人,一律纳入“严抓严管”,“严查严管”,“严处严罚”,“严格追究刑事责任”严管对象。并责成交警、运管、安监、交通、公路、教育等成员单位,每周推送一条安全提示短信进行安全教育,每月开展一次集中安全宣传教育,每月开展一次“交通违法清零”行动;定期对各运输企业“GPS”动态监管平台进行检查,对客车、校车、危化车涉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通过“GPS”平台锁定证据后,对连续驾驶4个小时没有休息的驾驶人,一律记12分,并降驾;所有客货车、校车、危化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处罚到位;尤其是所有客货运车、校车、危化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主要责任以上的驾驶人,一律以交通肇事罪立案查处;所有客货运公司、校车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公司的车辆发生致人死亡交通事故的,除了追究肇事司机的刑事责任以外,将根据刑法第134条的规定,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企业法人代表、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员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