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名思义,毒驾是指未戒断毒瘾的患者和正在使用毒品的驾驶员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在机动车驾驶中,“毒驾”是绝对禁止的行为。因为人在吸食毒品后,所产生的精神极端亢奋,甚至妄想、幻觉等症状,会导致驾驶人脱离现实场景,判断力低下,甚至完全丧失判断,极易危及他人和自身的生命安全。因此对于毒驾,我国相关法律及部门都是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近日,九江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查处了一起“毒驾”。
2月8日09时34分许,九江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在九江县沙河街镇甘泉路甘泉宾馆门口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在处置交通事故过程中细心的办案民警发现驾驶人余某某精神恍惚身体不适,与民警交谈时躲躲闪闪,民警凭借多年办案经验,怀疑驾驶员余某某可能涉嫌毒驾,经对余某某进行尿液检测结果呈阳性,涉嫌毒驾。经调查民警发现余某某竟是一名教练,当民警询问余某某,作为一名驾校教练,吸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有没有考虑别人的人身安全,对此余某某沉默不语。目前,此案件已移交至九江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