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所稽查人员在铅山县杨梅岭高速路口依法实施春运安全监督检查时,发现张军海驾驶一辆车号为吉E39830大型客车在铅山杨梅岭高速路口陆续有几名旅客下车,我所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了例行检查,经询问该车旅客是从广东东莞和广州上的车,是到江苏省无锡市去的,车上载有49名旅客,分别去往义乌、金华、上海、杭州、苏州、淮安、南京等地,最远目的地是到江苏无锡,然后旅客自己转乘其它车辆返回。
经我所执法人员调查该车没有任何包车手续,也没有包车协议和路单。属于第三省车辆,违反了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属超越许可事项,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四条的规定,我所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了证据保存,尔后该车旅客进行了分流。后经所案件处理小组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从重从严对梅河口市永昌旅游汽车出租有限公司给予了经济处罚。并责成该公司作出书面承诺,保证以后不再从事超越许可经营。我县运管部门在道路运输市场监管中,能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消除道路安全隐患、保障道路运输安全,到目前为止共查处非法客运车辆20余辆,不仅遏制了非法营运势头的蔓延,也较好的维护了客运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