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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东乡交警交通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四集中四全力四盯牢四加强”工作措施取得实效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张细荣 2017年2月16日10:47

  东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充分认识到落实车驾管源头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敏感度和工作责任心,大队成立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辖区“两客一危”企业及其营运车辆和驾驶人全部检查、核对一遍,发现整改了一批问题,查缉了一批注销报废、涉嫌套牌、违规运行的重点车辆,查处了一批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消除了一些安全隐患,堵塞一些管理漏洞,净化了我县交通秩序,努力遏制了较大交通事故,为广大群众交通安全出行,创造了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大队从“五类”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源头管理工作入手,强化细化排查整改措施,切实消除源头安全隐患,从开展缉查布控、整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力度、加强全县交通参与者宣传引导等方面总结,对辖区中队要求以“四集中、四全力、四盯牢、四强化”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一、四集中措施。一是集中开展全面排查告知工作,落实源头管理强制措施。各科(室)、中队要详细统计“五类”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基本情况,对存在逾期未检验、未报废、未审验等违法情况信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责任,中队民警要逐个通知到位,对当面无法告知的,全部通过网络、短信、报纸予以公告,要求及时办理相关业务;对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车辆一律予以强制报废,公告牌证作废,并将车辆信息录入路面查缉系统予以查控。对存在吸毒、精神疾病等安全隐患的驾驶人一律予以调查核实,符合注销条件的一律予以注销。二是集中检查“两客一危”企业,强化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各科(室)、中队要积极会同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旅游等部门,重点检查车辆、驾驶人和动态监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企业,要督促加强内部管理,落实内部安全教育制度和“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制度,从源头防范重点安全隐患。全面检查定期检验情况、交通违法记录、日常维护保养情况,检查客车轮胎、应急出口通道以及逃生锤、灭火器配备情况,检查危化品运输车紧急切断装置安装情况、悬挂喷涂警示标志和随车配备防护用品、应急救援器材情况;对驾驶人,要检查驾驶资格、从业资格,检查交通违法和记分、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换证等情况,检查企业日常教育培训特别是应急处置、应急救援培训情况;对动态监控,要检查“两客一危”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及联网、在线以及企业落实24小时动态监控情况。路面执法中发现的重点车辆源头隐患问题,要第一时间通报车管部门,开展联动执法,进行共同管理。同时,对途经本辖区国省道的过境“两客一危”车辆开展摸排,建立管理台帐,依托建立的相关工作台账强化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进一步从源头上夯实事故预防工作基础。三是集中约谈隐患较多的单位,加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辖区中队要排查本地交通违法多、交通事故多的“两客一危”企业进行约谈,并通过媒体曝光,列为日常重点监管对象。要求相关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落实本单位、本企业车辆及其驾驶人运行的安全教育、安全设施、日常监控、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并在规定时间前将违法行为全部整改到位,坚决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同时,结合三季度专项整治行动中排查梳理涉及“两客一危”重点车辆的严重交通安全隐患、交通违法以及交通事故情况,对问题突出的运输企业,集中向安全监管、交通运输部门通报,建议依据安全生产和交通运输法规进行处罚。四是集中比对大中型客车使用性质,加强监管做好安全提示。车管所要配合各辖区中队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对辖区所有登记使用性质为“营运”的大中型客车进行集中清理,列出所有车辆及企业明细清单,并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对照明细清单,逐一核查比对两部门信息,对所登记的使用性质不一致的,一律录入“黑名单库”,纳入重点监管,督促车主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要加强对“营转非”大客车所有人的安全提示,所有人为个人的,要采用短信、电话等方式进行一次全面提醒,告知其严禁从事营运活动和相关法律责任;所有人为单位的,要督促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车辆统一调度管理,定期检查维护车辆,严禁外借、出租。

 

  二、四全力措施。一是全力查缉已注销报废仍违法上路行驶的三类重点车。各中队要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关于严查已注销或达到报废标准仍违法上路行驶旅游客车、“营转非”大客车和危化品运输车的通知》(公交管〔2016〕216号)和厅交管局《关于立即组织严查已注销或达到报废标准仍违法上路行驶旅游客车、“营转非”大客车和危化品运输车的通知》要求,一经查获,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收缴车辆、强制报废。车辆登记地公安交管部门要组织源头追查,督促运输企业或车辆所有人立即将相关车辆追回,及时收缴号牌、行驶证和登记证书,送报废回收企业监销解体。二是全力查缉涉嫌套牌的大中型客车和危化品运输车。公安部交管局通过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核查涉嫌套牌危化品运输车辆。各中队特别是经常行驶地要立即组织对逐一排查嫌疑车辆特征和悬挂号牌登记信息,分析行驶轨迹,掌握活动规律,确定行驶区域。并依托缉查布控系统,发挥指挥中心、执法站和巡逻执法力量作用,加大路面查缉力度,及时拦截检查,严格核查嫌疑车辆的行驶证、驾驶人信息,认真比对车辆识别代码、发动机号是否与车辆登记信息一致以及是否有打磨凿改痕迹,检查车辆号牌和行驶证的防伪措施,查询车辆交通违法记录等情形,确认违法事实,确定为使用伪造变造号牌或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收缴号牌、扣留车辆,该拘留的拘留,该罚款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全力查缉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的长途客车。各中队要汇总梳理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发现的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情况,集中通报交通运输部门,建议依法予以处罚。要在凌晨2时至5时安排专门人员值守,收到缉查布控系统长途客车违规运行报警的,迅速指挥路面巡逻车引导车辆停车休息,或者由省际交警执法站进行拦截查纠,并定期汇总通报车属企业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要联合交通运输部门,依托交通安全服务站、临时执勤卡点等,集中查纠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行为。要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提示,督促客运企业加强客车驾驶人教育,严格落实客运车辆夜间限速不超过日间限速80%的规定,严禁客运车辆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5时通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四是全力做好“两客一危”车辆驾驶人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宣传科精心策划、精心实施整治宣传工作,既加强对“两客一危”车辆驾驶人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又把广播、电视、短信、微信、微博等现代传播手段充分利用起来,把道路沿线的电子显示屏、可变情报板充分利用起来,车管所、违法处理窗口等阵地要充分利用起来,全方位、全覆盖做好宣传引导,为集中整治营造良好氛围,不断提高驾驶人的守法意识和群众的安全意识。

 

  三、四钉牢措施。一是盯住夜间午后,严控疲劳驾驶,严防追尾、燃爆事故。各中队要针对冬季交通特点,相应调整勤务,白天以视频巡逻为主、路面巡逻为辅,夜间以警车巡逻为主,要见警车、见警灯,通过鸣警报、喊话等方式提醒驾驶人不要疲劳驾驶。要开展降速行动,在弯道、坡道等事故多发路段,综合采取定点测速、移动测速、区间测速等手段,严查超速违法行为。要利用路面电子显示屏和车载扩音器强化安全提醒,提醒驾驶人保持安全车速车距,防止车辆追尾。要善于利用动态监管系统,不定期深入“两客一危”企业突击检查、随机抽查,检查车辆是否有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并依据动态监控系统记录的信息进行处罚,倒逼企业加强动态监管。要督促企业合理安排班次,保证驾驶人充足的休息时间,减少疲劳驾驶。二是盯住雾天、雨、雪天,严控超速行驶,严防翻坠、多车相撞事故。各中队要坚持雾、雨、雪天“限速、控距、亮尾”三项关键措施,在加强视频和路面巡查的同时,通过电子显示屏做好“三项提示”,即提示明确的限速值,提示保持安全车距,提示及时打开车灯,防止出现多车相撞事故。要在执勤站点准备拖把、水桶,有条件的地方配备高压水枪,督促驾驶人及时擦洗被污泥遮挡的尾灯、号牌和反光标识。遇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要协调交通运输部门暂停客车发班,视情实施交通管制,限制大中型客车、危化品运输车通行,全力防范和减少因暴雨、台风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要及时排查、发现临崖临水、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安全隐患,第一时间报告政府、通报交通运输部门加紧治理,对一时难以治理的先行开展简易治理,年底前,全面完成简易防护设施增设及警示标志树立工作,切实防范车辆翻坠事故的发生。三是盯住重要关口,严查超员违法,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各中队要启动辖区交警执法站,加强执法检查,严把出城、上高速和过境关,以及通往旅游景区、休闲度假区、农家乐的山区要道口,严查客车超员、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夜间违规通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等违法行为,发现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的,坚决卸客转运。要会同交通运输、安监、旅游等部门,在旅游景区、旅游集散地对旅游包车进行联合检查、联合执法,严查“营转非”大客车非法营运以及旅游客车超范围经营、异地经营、持有虚假包车客运标志牌、搭载包车合同以外乘客、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四是盯住农村道路路面管控,严厉整治农村道路交通违法。各中队要以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力量,强化农村道路路面管控力度,集中整治农村短途客车、面包车、校车超员载客以及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等交通安全“风险点”。一要完善农村“两站”工作基础。指导交通安全员和交通安全协管员对辖区乡镇、村的农村公交、校车、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变型拖拉机等机动车和驾驶人的基础信息进行摸排,并建立台帐,为“两站”“两员”工作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二要大力开展农村违法“大劝导”。全面启动农村劝导站,充分发挥农村“两员”作用,在集圩日、节假日、周末学生放假返校等重要节点,增设执勤点,严把农村的村口、山区公路要道口,严把农村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对短途客车、面包车、校车超员以及货运车辆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劝导。三要组织开展农村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要组织流动执法小分队,每周至少深入农村地区重点道路开展一次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检查短途客车、农村面包车、校车,依法查纠超员、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黑校车”和货运车辆违法载人、人货混装等严重违法行为。四要加强农村校车管理。各中队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在开学前加强对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检查,督促校方加强校车安全内部管理,把好学生上车关、校车出门关,坚决杜绝超员车辆驶出校门,坚决抵制“黑校车”。要进一步加大对校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查获的校车交通违法、使用非专用校车违法接送学生的,一律依法按照上限处理;对超员的校车、非法集中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一律追究刑事责任。五要严查农村酒驾醉驾,严防恶性交通事故。各中队要认真分析本地酒驾规律特点,针对性安排查控勤务,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成立执法机动队,坚持全面整治和精准打击相结合,逢疑必查、有违必纠。要在保持城市整治力度不减的同时,逐步向农村地区延伸警务部署,切实加大城郊、农村地区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执法管理力度,要加强城乡统筹,动态调整警力部署和管控措施,实现执法全覆盖。

 

  四、四加强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部署。大队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亲自抓,特别是对突出的问题隐患、不放心的地区路段,要紧紧抓住不放。各科室、中队要提高思想认识,对排查确定的道路安全隐患要逐一建立台账,提出切实可行的治理意见和建议上报大队及督促有关部门迅速进行治理,消除事故隐患。二是加强部门协同。中央领导关于江西丰城“11.24”重大安全事故的重要批示,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了明确要求,各中队要以此为警示,加强辖区部门协调沟通,联合开展集中整治,对事故多发、隐患突出,经多次函告仍未整改的隐患点段,要书面报告县委、政府和抄送安监部门进行挂牌督办,强力推动安全隐患的治理。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宣传科有效果的开展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春运启动、春节平安回家等系列宣传活动;曝光了一批联合治超查处的严重超限超载典型,震慑违法;组织媒体记者随警作战,及时曝光严重违法和典型案例,剖析各类交通安全隐患和交通违法的危害,最大化地发挥出新闻媒体与自媒体的优势,多渠道并进,纵向横向同行,高密度大容量持续开展面向社会的交通安全宣传,营造浓厚的大检查大整治宣传氛围。四是加强执法管理。集中整治期间注意规范执法,防止强调集中整治、严执法就不分情况、不讲政策、机械执法。要教育民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强化法治理念,规范执法行为,切实防止执法活动中的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行为,防止因为执法不当引发舆论炒作和不稳定事件,影响整治效果。

(责任编辑:陈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