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已经正式步入正轨,玉环运管局玉城稽查中队加大力度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全力维护运输市场秩序,但仍然有人无视国家法律法规,铤而走险甚至以身试法。
2017年1月16号凌晨五时许,玉城稽查中队组织执法力量在辖区开展突击整治,巡查至泽坎线石榴园附近,发现路边有一群人大包小包的往一辆中型客车后备箱上装行李,执法人员上前检查发现该车涉嫌载客营运且无法提供道路运输证。执法人员当场决定扣押该车并立即联系车站班车将乘客安全转运,而司机赵某在执法人员转运车上乘客时趁机溜走。随后执法人员将扣押来的车开往停车场途中,车主郑某竟然乘坐另一辆私家车前来拦截扣押车辆,在逼停扣押车辆后发现车中只有一名执法人员,便强行登车欲抢夺车钥匙并与车上执法人员发生冲突,幸亏其他执法人员和派出所警员及时赶到并制止了郑某的行为,因郑某的行为已经涉嫌阻碍正常的执法工作,由派出所警员强制传唤至公安机关,等待后续调查。国家法律规定,交通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相关法律提示:《中华人名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中华人名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