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吉安县产生一位第一“背”司机,叫周某。大家来听听交警介绍,到底是运气“背时”,还是不守法而作?
“背时”一:2012年,吉安县油田镇居民周某在吉州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被法院判刑,赔偿死者方40多万,驾驶证也被注销。出狱后,周某为扭转经济困局,贷款买了辆半挂大货车跑运输。为汲取教训,周某聘请一名专业司机,自已也经常跟车。经济生活慢慢变好。
“背时”二:周某驾照注销满三年,于今年再次申办B类驾驶证,缴纳培训费1万多元。作为一名老司机,周某在科目一、科目二考试中顺利过关,却在科目三上栽了跟头,没有及时取得驾驶证。
“背时”三:今年7月9日,周某的聘请司机卸货之后,因家里的有事离开。周某自认为是老司机,又是自家车,离家也不远,且是空车,便独自驾驶货车回家。没料到,在吉安县北源街路段,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相撞,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及2车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周某再次被羁押。
“背时”四:本来,周某给货车保足了100万商业险,按理说理赔问题不大。然而,周某系无证驾驶,保险公司拒理赔商业险。一切费用由周某自行承担,周某家庭经济生活瞬间跌入冰窖。
“背时”五:周某在驾驶学习证培训期间,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其学习证再次面临被注销。其先前在培训上所化的时间、精力、财力再一次打了水漂。
交警提示:周某“屋漏偏逢连夜雨”,其经历让人同情。这起事故教训深刻,“海恩法则”告诉我们:每一起重大事故背后,都有29起小事故, 300个事故先兆,1000处安全隐患。避免交通事故要从一点一滴、谨小慎微做起,绝对不能有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