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是一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可总有一些驾驶员不顾生命危险,依然任性无证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害人害己。
6月22日,肇事司机何某某因无证驾驶(准假不符)轻型普通货车未按交通标线右侧道路行驶造成梁某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且弃车逃逸被警方刑事拘留。
原来,20日5时许,抚州交警直属二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报警称:在临川区罗湖镇杨泗桥一男子驾驶一辆小型货车撞上了前面一辆三轮电动车,造成三轮电动车驾驶员当场死亡,请民警前去处理。
接到报警后,大队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只看到一辆厢式货车和一辆三轮车停在事发现场,地上有一些车辆散落下的碎片,一名男子躺在货车右前轮底下,经医护人员检查已无生命迹象。
现场一名姓高的男子告诉民警,他是肇事司机的朋友,货车司机姓何,系南丰县琴城镇人,现已经逃离现场了。经询问,事发当日,高某某坐在货车的副驾驶位置,他和货车司机何某某从南昌卸完货后返回南丰,在途经316国道临川区罗湖镇杨泗桥段时,由于对面来车灯光晃眼,看不清路况不慎撞上桥中间的水泥墩上。之后,不知所措的何某某赶紧往右打了方向盘,又撞上前方同向行驶的电动三轮车。
事故发生后,何某某发现三轮车司机当场倒在在血泊中,因为害怕就弃车逃离现场,高某某见此情况,立即拨打了110报警。民警根据高某某提供的线索,立即拨打了何某某的电话,可手机是关机状态,在通过高某某提供的何某某家庭住址很快找到了肇事司机的家人,民警通过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反复做其家属思想工作,要求其儿子何某某尽快投案自首。
6月21日上午,抵不过压力的何某某(男,45岁,南丰县人)在其家属的陪同下来到南丰琴城派出所投案自首。并承认了6月20日早上4:30时许,他驾驶一辆赣F66HXX轻货撞到一辆三轮电动车后逃逸的事实。据其交待:他的驾驶证为C3D,知道自己不能驾驶厢式货车,目前也在进行相关驾照的考试,但考试还没考完,由于抱着侥幸的心理,也相信自己的驾驶技术,没成想在南昌去南丰的路上途径罗湖镇杨泗桥却发生事故了。事故发生后,朋友高某某叫我报警,由于自己极度害怕就选择逃离,现在想想后悔不已,终究还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