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该在校好好读书的两个青少年,不珍惜美好的学习时光,却溜出学校盗取轻便摩托车在街上溜达被查……
6月15日上午,信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城区三中队南山岗交警在阳明路石油公司路段开展第二季度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交通秩序整治。10时许,一辆轻便摩托车驾驶人搭乘一人由北往南从县城往南山公园方向行驶,当行驶至交警执勤点附近时,慌里慌张拟向西掉头。见状,民警邱红发与协管员何振泉立即上前将该车控制,随后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该青少年称是在网吧向朋友借的,交警要求其提供手机号码,并前去核实,两少年支支吾吾,不敢前去。民警邱红发发现该车没有车锁匙,且车面板和座包损坏,虽将两青少年带至南山岗亭询问。
巧合的是,该车车主余某权恰巧此时路过南山岗亭,看见丢失的车子“一见如故”,交警调查核实,余某权陈述车辆被盗时间、地点与上述两青年供述相符合,经核对驾驶证、行驶证及用车钥匙开锁,确定该车属余某权有。
经查,该两名青少年系在校七年级学生,该辆轻便摩托车是他俩6月14日在县城花园路一制衣厂门口盗取作为临时通行工具的。目前,该案以盗窃案移送至嘉定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