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大货车司机准备超载拉货,来到沂源高速交警大队警务室主动要求执勤民警开具罚单,只因他听说行政法中有“一事不再罚”原则,执勤民警当场对其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6月15日下午两点左右,菏泽籍大车驾驶员李某拿着驾驶证和行驶证来到青兰高速沂源收费站警务室内,主动要求值班民警给他开具一张罚款单。民警十分惊讶,仔细询问驾驶员情况并跟其到车边查看究竟,经过民警的仔细检查和询问得知原来驾驶员李某想多装点货,听说法律上有“一事不再罚”,误以为只要开出一张罚单就能免于其他违法行为的处罚。民警对其错误的行为进行了认真地批评教育并告知其在我国法律中,所谓的“一事不再罚”是在《行政处罚法》第24条明确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李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以后会严格按照运输要求不心存侥幸违规拉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