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出租车经营行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降低出租汽车行业投诉率,改变出租汽车行业在市民心中的形象。我局开展了“三个到位”出租车专项整治活动。
(一)、宣传到位
针对公交车、出租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不按批准站点停靠上下旅客;出租车不按计价收费等行为。我所印制《致广大司乘人员的一封信》专题宣传资料1000余份,对区内104台出租车张贴宣传标语及监督电话,告诫出租车从业人员宣传违章违规的危害性,形成与市民共同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
(二)、制度到位
1、成立路面督导组,对区内出租车违章行为进行现场督查和劝导,及时查纠随意掉头、抢道、违规拒载等违章行为。并采取定点检查和巡查相结合的办法。确保每天巡查次数不得少于4次,上午、下午各2次。每天检查车辆不得少于20台次。
2、对出租汽车进行单车考核和经营权退出机制。按照《江西省出租汽车单车考核办法》的规定,分别对全区104辆出租汽车的安全行车、规范经营、车容车貌、服务质量、文明礼貌、公益活动等进行考核。单车考核结果与出租汽车经营权的延续挂钩。对一个经营期内有2次(含)以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车辆,出租汽车经营权不再延续。
3、对全区出租车驾驶员进行资格审查,严把“三关”。即1、审查关,对其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以前从事的职业、驾驶经验等情况进行审查;2、初培关,对审查合格的驾驶员要进行教育培训;3、上岗关,不论是白班驾驶员还是夜班驾驶员,证件不齐不上岗,公司不同意不能上岗,手续不办不能上岗。
4、加强企业内部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出租汽车企业经营信誉考核公示制度,不断规范企业经营秩序,提升行业诚信度。
(三)、措施到位
1、为有效防范出租车乱停乱放乱象,我局对出租车临时停靠点进行划线,分别在月兔广场、芦林长途客运站站前广场、白鹤客运站门口等地施划停车位20余个。
2、对不使用计价器经营的驾驶员,一经发现第一次登记备案警告,并写出保证书;发现第二次的,作出500元罚款处理;发现第三次的,作出1000元罚款、在从业资格证上扣分、收回服务监督卡,并与该驾驶员解除租车合同,同时由公司备案并上报运管所该驾驶员不得再次聘用为出租车驾驶员。
3、加强监管,出租公司向道路运输协会缴纳了100万元信誉质量保证金,如驾驶员在营运中发生违规行为经相关管理部门查实,可直接在道协帐户中对公司给予处罚。
通过几个月时间的整治,全区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运输安全形势取得明显好转,出租车不打表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期间共处理各类违章28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