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的开展货运车辆治超治洒工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结合我县治超治洒工作实际情况,贺兰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在接到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兰县2016年治超治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后,积极采取各项工作部署。
一是立即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对辖区超限超载车辆管理办法,并制定了相应的处罚制度。二是监督重点货运源头企业配置电子称重计重工具,对具备条件的重点源头企业安装治超自动监测、监控设备。三是对煤炭转运站点、货物集散地、建材厂、石料厂等有可能使用超限超载车辆的场所进行排查,确保超限超载车辆不出厂、不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