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取得驾驶证资格,却将机动车开上路,严重地危害人民群众的公共交通安全,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规定的最严重的交通违法之一。近日来,新余公安交警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交管局和省公安厅交管局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交警系统第二季度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对重大交通违法行为奋力攻坚,严查机动车涉牌涉证、酒驾醉驾、报废车辆违法上路等行为,在短短一周时间内连续查处4起无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其中有一起驾驶人驾驶的甚至是中型普通客车,交警部门全部依法予以了严处。
在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中,新余公安交警部门各基层中队发挥自身机动性、灵活性优势,瞄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精准打击,攻坚克难、战果显著。4月13日,交警城北机动中队民警在执勤中发现一辆号牌为赣K*3310的小车形迹可疑,要求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并出示证件,驾驶人把车丢在路上逃之夭夭。通过对同座乘客询问,了解到驾驶人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看见民警查车心生怕意,这才慌忙逃跑,民警将车辆予以了扣押。4月13日,交警仙女湖景区中队民警对一辆车牌号为赣K*0163的中型普通客车驾驶执法检查时,发现该驾驶人存在无证驾驶嫌疑,随即将该驾驶人带回大队办案中心进一步询问。刚开始驾驶人百般抵赖,谎话连篇,拒不交代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身份信息。经过民警近两个小时的耐心劝说和普法教育,驾驶人黄某最终承认自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且已无证驾驶机动车长达三年之久。民警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一千元的处罚。4月18日,交警城北机动中队民警在对一辆赣KA3*10的小车检查时,该车突然加速冲卡,中队立即组织警力在武警路口拦截,最后在一道路死角处拦住该车。经查该车未年检、未投保且该驾驶人无证驾驶,在车内发现制式砍刀一把。该驾驶人交代刚刚出狱几天,买了辆二手车,还没来的及考驾驶证。面对该违法驾驶员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