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上午10时许,在辖区十字街有一辆小三轮车拉着一车长管由北向南行驶,管的长度远远超过了车斗及车头,管的两端比较突出,并且没有任何醒目的提示标识,行驶过程中容易伤到行人,前后行驶的车辆见此情况纷纷避让,让旁人不禁为驾驶人捏一把冷汗,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
正在该路段执勤的五原交警大队城镇一中队民警及时发现这一情况并拦下这辆电动三轮车,经询问得知李某已经年过六旬,听说邻居家的男主人买了辆小三轮车拉货能挣到钱,自己就学着也买了一辆电动小三轮,在小三轮车斗后面架起两木板开始拉货,平日主要以载人、拉货、送货谋生,拉的少了根本赚不到钱,本以为自己的是电动三轮车,不会有人检查,谁想还是被抓了个正着,民警告诉驾驶人,以往三轮车载货发生的交通事故不计其数,电动三轮车的安全性能又差,不能因为多挣点钱而失去生命,同时民警对这名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将车上所载货物进行卸载转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