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9日,一男子人因无证驾驶摩托车,且在执勤民警对其依法查处时撒泼耍横被依法行政拘留。
当日12时58分,常德市石门县公安交警大队子良中队中队长徐进清带领民警在辖区进行巡逻。执勤民警巡逻至太平镇太平街村路段,发现一辆普通两轮摩托车躲躲闪闪、形迹可疑。中队长徐进清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孙某为太平镇茶园村人,拟往子良乡集镇办事,其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此时,孙某立即调头准备逃走,民警一把抓住孙某将其制服,并带回中队。依法问询时,孙某不停用手指着民警并破口大骂。孙某妻子在执法办案区外,不停对过往民警破口大骂,并用拖把不停撞击执法办案大门,民警及时劝阻,并耐心向孙某妻子解释违法行为。
目前,孙某因无证驾驶被依法罚款700元,并行政拘留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