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尔多斯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近日,准旗运管二分局联合准旗交管大队对辖区2家驾驶员培训学校开展了质量信誉考核工作。考核标准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条件》执行,主要对驾培企业的主体资格、教练场地、教练车辆、设施设备、教室面积、组织机构、各项管理制度、经营行为、教练员及教学管理规定等内容进行了审查。
通过开展质量信誉考核工作,进一步完善了驾培企业内部管理,提高了服务质量和信誉度,提升了服务水平,达到了质量信誉考核预期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