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依法行政,切实保障道路运输市场稳定,景宁运管局紧紧围绕道路运输中心工作,“五强化”全面落实道路运输法制工作。
强化依法行政考核机制。按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的内容标准,完善量化考核体系,强化内部监督,制定年度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工作。
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管理。规范执法主体和执法队伍,建立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信息库。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资格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系统。
强化队伍教育培训。落实运政干部学法培训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干部学法制度,积极推广无纸化学法考试,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运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行业管理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强化行政处罚权力运行。重点学习新修订的《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交通运输部修订颁布的《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1号,对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逐条、逐项学习,着重探讨本地主要违章内容的相关条款,确保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更加公平、公正、合理。
强化执法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完善“执法公示”、“执法错案追究”和“评议考核”三大制度,做到办事权限公示、办事程序公示、工作时限公示、工作标准和质量公示、违法责任追究公示、监督渠道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