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7日,常德市安乡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在巡逻途中查获一辆自购车起就没有购买交强险并连续4年未年检的“黑车”。
当日11时40分许,一名年约30岁左右的妇女冲出安乡公安交警大队示范街中队办公室,跨坐在二楼的走廊护栏上准备跳楼,幸好被几位民警一把拉住。经了解,这位情绪激动的妇女名叫卜某某,是一名驾驶员。当日11时许,该大队示范街中队长民警在城区下东门街巡逻时,发现一辆牌号为“湘G8170×”的灰色大众朗逸牌小车在路边违停,民警在上前劝离时却发现该车竟然没有张贴年检和保险标志,而且驾驶员卜某某神色慌张十分可疑。民警立即通过警务通系统进行查询,结果发现这辆初次登记时间在2010年11月16日的小车,在购车时就只购买了临时保险,从2010年12月14日至今一直未按规定购买交强险,其年检有效期早在2012年11月30日就已经过期。在进一步的调查中,民警发现“湘G8170×”的小车此前还有多达86条的交通违法纪录,累计罚款10790元、扣驾驶证246分。
考虑当事人情绪比较激动,经办民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做思想工作,卜某某的情绪得到稳定,并在家人的陪同下暂时回家休息。目前,民警已按规定、按程序扣留了小车,并依据卜某某的交通违法事实给予扣驾驶证3分、罚款191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