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5日,景宁运管局执法人员在228省道查获一起营运客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案。
当日下午3时许,运管局正在在溪口巡查时,对过往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一辆云和牌照的营运客车从228省道溪口方向驶入,执法人员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发现,该车是云和—景宁英川的县际班车,该车规定的营运路线应为云和—张家地—英川,并不经过228省道溪口,该客车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将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当前,正值春运期间,运管部门提醒各客运企业和经营者,要严格按照运管部门核准的规定班线行驶,确实维护乘客合法权益,下一步,运管部门将加大对违反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辖区旅客运输秩序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