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上午10点,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收到了抚州市市容环卫处送来的一面锦旗,上面绣着“业务精熟、执法典范”的字样。事情要追溯到春节前夕。。。。。。
2月1日19时40分许,大队事故中队接到警情,南门路名仕家园路段两辆轿车发生碰擦。事故中队民警立即出警,到达现场。经了解,发生碰擦时,其中一辆号牌为浙B5XXXX的轿车因驾驶员罗某采取的避让措施不当,撞到路边垃圾桶,造成这一起车辆损坏,垃圾桶损坏的交通事故。大队民警按正常程序处理这场交通事故外,要求罗某对其损坏的社会公共财产(路边垃圾桶)进行赔偿。
2月5日,罗某到市容环卫处赔偿了垃圾桶损坏费1700元。市容环卫处了解情况后,对大队民警维护社会公共财产行为表示赞扬,在节后第一时间就送来了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