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上午,怀着浓浓感激之情的“9·11”交通肇事逃逸案受害者家属来到朔城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对民警破获交通肇事逃逸案,依法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表示感谢,并将绣有“交通警察好本领 汗马功劳为人民”、“现代包青天 爱民如子女”和“感谢人民好交警 助人为乐似亲人”的锦旗送到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的手中。
据悉,2015年9月11日14时20分许,大队事故中队接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朔城区后寨村南十字交叉路口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自行车被撞,肇事车辆逃逸,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受伤。接此报警后,事故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立即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工作。在现场除了一辆严重破损的电动自行车和一些破碎的白色塑料漆片外,没有发现其他有价值的线索。现场勘查民警立即并向大队领导汇报案情,大队随即召开了“9•11”交通事故逃逸案工作部署会,迅速制定侦破方案,并成立了“9•11”交通事故逃逸案专案组。要求专案组一定要高度重视,寻找蛛丝马迹,尽快侦破此案。民警兵分两路展开调查:一路民警走访事故现场周边的群众,另一路民警负责调取现场附近所有监控信息,将事发前后事故现场周围的所有白色车辆列为嫌疑车辆进行排查。
根据地面残留的碎片,民警们多方调取电子监控、走访调查从中寻找线索,将事故发生时间段前后的白色轿车进行逐一比对、排查,经多次分析研判,民警发现车牌号为晋HL7***的白色长城轿车具有重大嫌疑。2015年11月15日,肇事车辆通过缉查布控被民警查获,驾驶人白某对其肇事行为供认不讳。至此,“9·11”肇事逃逸案成功侦破。
2月16日,受害者家属把写有“交通警察好本领 汗马功劳为人民”等的三面锦旗送到了事故中队民警手中,说,你们真正做到了把群众的事当做自己的事,人民群众需要你们这样的好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