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上午,驾驶员高云某因醉酒后驾驶货运机动车被盱眙县公安局刑拘。
2月6日14时48分,江苏淮安交警支队高速四大队民警杨华仁等人巡逻至新扬高速下行线187公里处时,发现一辆车号为苏AK55L5轻型厢式货车停靠在应急车道上,民警杨华仁立即下车对该车进行检查。检查中,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趴靠在方向盘上睡得很沉,且驾驶室内充满酒味。民警杨华仁等人立即将该车驾驶员叫醒,并将该驾驶人和车辆一起带回中队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查,该驾驶人名叫高云某,当日中午,他醉酒后将苏AK55L5轻型厢式货车开上新扬高速公路后,因酒力不支,将车辆停靠在应急车道上睡着了。经抽血化验检测,高云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35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