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东省公安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山东省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从即日起,广大群众发现高速公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时,可向违法行为发生地所属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或大队举报。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或大队受理后,立即通知执勤民警赶赴现场,执勤民警依法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后,受理机关将5个工作日内上报支队业务或法制部门审核,审核部门会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审核完毕后,举报人员便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高速交警部门领取奖金,5个工作日内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沂源高速交警大队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可通过电话、微信、微博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533-3280110,微信公众号:sdgsjjyydd,微博公众号:山东高速交警沂源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