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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关于加强“微型面包车”交通安全管理的几点思考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张云淼 2015年4月24日9:13

  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为满足出行需求,部分农村居民购买了俗称“微型面包车”的小型客车用作私家车或客运。根据近几年交通事故数据统计,涉及“微型面包车”的交通事故经常发生,安全隐患之大,已经成为各级交管部门的管控重点之一。特别是高速公路上这种“微型面包车”一旦出现事故,往往是车毁人亡、群死群伤。由于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不高、法律意识不强等原因,高速交警在执法过程经常查处到有关此类车辆的违法行为,笔者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就如何加强“微型面包车”管理谈以下几点思考。

  一、“微型面包车”的概念及事故情况

  机动车GA802-2008标准中规定,“微型面包车”是指符合车身长度小于6米、乘座人数5至9人且主要用于载人的机动车辆。该类车因车价便宜、空间大、经济实用深受广大群众尤其是农村群众的欢迎,以长安、五菱、昌河、哈飞、东风小康为主要品牌。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居民收入的提高以及道路的改善,“微型面包车”保有量大幅增长。随着购车人数的增加,农村群众考驾照的人数也逐年增加,很多人驾考一过马上就买车上路,涉微交通事故也随之而来。

  2015年,全国“微型面包车”保有量已达1500万辆,其中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有763万辆,占总数的53.07%。2014年,全国涉及“微型面包车”的交通事故共1.3万起,造成2000余人死亡,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达50余起。

  二、“微型面包车”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析

  据统计,近两年来,进入高速公路的“微型面包车”肇事导致的较大以上事故占较大以上事故总量的比例由8.4%增长到16.4%,年均增长4个百分点。“微型面包车”事故死亡人数占事故死亡人数的比例由6%上升至7%,3年以下驾龄农村面包车驾驶人肇事导致的事故起数占农村事故起数的比例高达40%。涉微交通事故的发生,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是车辆安全性能低。“微型面包车”因其价格便宜、空间大等原因,成为农村群众购买的主要选择,其市场定位也趋于低端。由于价格有限,厂商不得不在材质、工艺、安全防护等方面缩减成本,致使此类车辆普遍存在自重轻、重心高、车体脆、轮胎规格小等问题,长时间使用,其损坏程度也快于其他类型车辆。重心高、车体轻,致使此类车辆稳定性差,且没有较完善的ABS、安全气囊等安全防护设施。此类车辆一旦在高速公路快速行车过程中发生事故,极易引起车体损毁严重及车辆翻滚,不利于车内人员安全。若车速过快、车内货物较重,也容易发生车辆失控侧翻的现象。

  二、是驾驶员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不高。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此类车辆驾驶员多为新手,驾驶技能不高,很多人刚考过驾照就买了车,殊不知没有过实习期是不能单独上高速公路,更有甚者在没有驾照的情况下也开车上路。通过和这些违法驾驶员交谈,发现这些驾驶员普遍文化水平不高,很多购车的驾驶员家里在其居住的乡镇做小买卖,车辆多用于家人出行和运输货物,在春运、重大节假日、赶集等情况,有时也用于载客,赚点小钱。因此,此类车辆多存在非法客运、违法改装、客货混装的违法现象。民警们在日常工作中,也查获过用“微型面包车”运输烟花爆竹、柴油的情况,而驾驶员并不知此类行为的安全隐患之大。

  三、是安全隐患大。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发现,由于“微型面包车”非法营运不用缴纳各种税费,线路自由,存在极大利润空间,且“微型面包车”购车成本低廉,许多人便绞尽脑汁,铤而走险的使用“微型面包车”从事非法营运。这类黑“微型面包车”主要活动在高速公路沿线城乡区域间,打着送亲友赶集或走亲访友的幌子,在高速公路沿线收费站候客、揽客从事客运活动,或为超员客车倒运乘客获取不法利益。而许多乘客盲目追求方便和省钱,愿意搭乘黑“微型面包车”,这也是造成黑“微型面包车”泛滥的重要原因。 “微型面包车”非法客运不仅扰乱客运市场的培育、发展和规范,而且抗风险能力较低,一旦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驾驶人大多无力承担受害人的赔偿责任,极易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

  四、是管理难度较大。从近期路面整治情况来看,查缉的“微型面包车”中,有80%都在车窗上贴了深色反光膜。车外根本无法看清面包车内的情况,这在很大程度上给执法工作带来困难。非法营运的“微型面包车”一般都与自用面包车没有什么区别,难以辨认。许多非法营运者都是以接家人、接朋友等名义揽客,民警查处时,乘客大多也为之包庇,所以,此类违法行为查处较为困难。另外,高速交警职权有限,交警即使在路检路查中发现“微型面包车”是非法营运,如果没有超员,也无权查处。加上部分“微型面包车”驾驶员逃避处罚的经验“丰富”,擅长与交警、运管等执法人员打“游击”,他们会利用道路熟悉、运输方式相对隐蔽等优势,采取躲避、打时间差等手段进行逃避,而交警和运管部门为了确保乘员安全不能进行追赶,无形助长了这部分人利用躲避方式逃过处罚的气焰。

  三、加强高速公路“微型面包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对策

  加强高速公路“微型面包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是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做好这方面工作,就必须抓准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的工作重点,把工作做得有针对性。具体如下:

  一、是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共管合力。高速公路“微型面包车”的交通安全管理事关和谐稳定,与高速公路沿线城乡经济建设密切相关,高速交警大队要积极与高速公路管理处、交通综合执法大队等单位研究探讨新形势下做好“微型面包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强化配合,通力协作,形成管理合力,管好“微型面包车”,做好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建设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创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是积极开展查处“微型面包车”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为有效遏制“微型面包车”违法行为的发生,加大“微型面包车”的管理力度,大队要对每一辆驶入高速公路的“微型面包车”严格落实检查登记制度,做好三方面检查,即,一查车辆是否超员,二查车辆是否携带危险物品,三查是否存在客货混装违法行为。另外继续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查处“微型面包车”违法行为,一是严格落实处罚制度,对违法车辆一律按上限处罚,做到公平公正;二是严格落实检查登记制度,对每一辆检查的“微型面包车”都逐一登记车辆情况及驾驶员情况。

  三、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高速公路辖区“微型面包车”的重点管理。高速公路是连接城市与农村的纽带,特别是在春节、国庆等重要节日期间,高速交警大队要有针对性的对“微型面包车”群体进行管理,分析辖区“微型面包车”通行特点,并将其与营运客车和危化品车辆一起纳入重点车辆管理范畴。另外,加大重点时期的管理力度。节假日期间车辆多、人员杂,车流量也会猛增,此时,要把大量警力放在一线,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树立防范在先的意识。

  四、是全力做好路面管控,开展有针对性的事故预防工作。一是加大巡逻力度,对路面发现的动态违法行为要通过电子显示屏或喊话器及时纠正,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充分发挥卡口的作用。所有高速公路出入口对“微型面包车”要予以重点关照,参照营运车辆管理办法,对“微型面包车”做到逢车必查,落实24小时检查登记制度,用交通违法反面典型、典型事故等开展生动的宣传教育,提升警示教育效果;三是大力宣传高速公路安全行车技巧、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驾驶常识等,对驾乘人员开展技能常识培训教育。同时发挥收费站收费员和服务区保安的作用,对驾驶员及时予以安全提醒,尤其是对外地驾驶员要做好服务工作;四是对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变更车道、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要进行重点整治,发现一起从严处理一起,时刻保持高压态势,最大限度的预防“微型面包车”事故的发生。

  五、是加强教育引导,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全面宣传“微型面包车”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群众提升交通安全意识。要加强“微型面包车”驾驶员安全教育工作,经常组织“微型面包车”驾驶员开展安全学习和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不断强化“微型面包车”驾驶员守法意识,督促“微型面包车”驾驶员做到安全、文明行车。除此之外还要深入周边村镇,扎实开展交通安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微型面包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采取丰富多样的宣传方式,通过微博、电视、广播、画册展板、宣传传单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耐心讲解“微型面包车”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促使“微型面包车”驾驶员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责任编辑:陈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