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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灌南县首辆年度3次超限车辆被注销营运资质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杜兴亮 王竹枝 2015年4月21日11:31

  近日,灌南县运管所根据《车辆超限超限运输信息登记表》登记的违章车辆信息,对自然年度内运输车辆超限数次超过3次的某违法车辆行为予以立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违法主体的调查取证工作后,将该车辆违法证据材料和调查报告移交给县违章处理中心。县违章处理中心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对违法车辆作出吊销车辆《道路运输证》的行政处罚,并将收缴的《道路运输证》送至该所业务部门。业务部门负责人及时在“江苏省运输管理业务系统”中对该车辆信息予以注销,这是该县首辆因年度内3次超限被注销营运资质的车辆。

  为加大对公路违法超限运输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做好道路运输源头管理工作,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该县运管所在接到公路路政部门抄送的超限运输车辆相关材料后,由专人进行登记,及时梳理违法信息,对年度内1次超限违法的车辆主体,在《道路运输证》年审时进行口头劝告;对年度内2次超限违法的车辆主体,在收到公路路政部门违法行为抄告函后,对违法车辆主体进行电话警示;对年度内3次超限违法的车辆主体,按照程序规定注销违法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并进行公示,切实从源头加强对货运车辆监管,保护路桥和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据了解,《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责任编辑:陈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