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3日0时33分,九江县交警值班民警接到一起酒后肇事逃逸报案,民警立刻赶赴现场进行调查,迅速破获醉酒肇事逃逸案件。
到达现场,根据报警人刘某描述的情况,分析该车驾驶员可能涉嫌醉酒驾车。为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出警第一时间在九江县沙河街镇十字岗亭红绿灯处将黄某驾驶的赣G9P1XX小型轿车拦下,发现该车左前轮车胎已完全报废,后果将不堪设想。当场将黄某控制,发现黄某浑身酒气,立即对其进行抽取血样送检,经司法鉴定中心检测黄某血液内酒精含量144.22m g/100ml。当晚,九江县公安局对黄某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审问中,黄某交代2015年4月12日22时和朋友在九江县沙河街镇桃源酒店聚会,散会后其醉酒驾驶车辆返回九江县狮子镇居住地,当车辆行驶至九江县沙河街镇劳动就业局路段时与一辆小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未做任何停留继续驾驶车辆沿庐山西路由东向西逃逸,并对其醉驾肇事逃逸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等待黄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