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春季校车管理,保障辖区各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的出行安全,消除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隐患,预防和避免春季接送学生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宁都公安交管大队强化措施,狠抓校车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坚决遏制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安全出行。
一、严密组织部署,明确责任。大队及时召开校车管理会议,专门制定切实有效的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管理方案,建立健全中小学生、幼儿乘车的档案,逐一建立台帐,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对学生乘车的交通安全管理。要求全体民警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强化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安全氛围。将《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县相关通告翻印成册分发到各校长,园长手中,并对其内容进行了认真宣贯,让他们明白校车的技术标准和租借的机动车作为校车的条件,要求他们对不符合条件的机动车作为校车的一律要清退出接送学生市场,全部换成国标校车。同时,充分发挥电视、广播、“宁都交管”微信、信息平台等方式播放校车事故案例、发送天气、路况交通预警,切实提高校车圆主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三、加强安全检查,杜绝“病车”上路。联合教育等职能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对辖区所有校车开展了一次集中大检查,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督促辖区学校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明确学校的管理职责,严禁校车超员、疲劳驾驶,坚决杜绝使用技术状况差、不符合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特别是存有事故隐患的车辆,坚决杜绝上路行驶;同时不定期地深入到中小学校及幼儿园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学校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非客运机动车接送学生,及时通报县教育局追究学校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路面管控,严打校车交通违法。大队结合各类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活动,合理调配警力,科学安排勤务,严格路面管控,加强对校车运行重点时段和路段的巡逻管控,严厉整治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等车辆搭载学生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如果一经发现,立即查扣相关车辆、停止运行、并向有关部门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形成依法严管态势,确保广大中小学生安全出行。
五、认真勘察营运线路,严把审批关。在校车线路审批上,大队积极会同教育等职能部门对各乡镇幼儿园,中小学上报的校车营运线路的通行和安全状况认真勘察,对达不到通行条件的线路坚决不予审核。深入辖区学校、幼儿园再次对辖区内校车进行安全排查治理,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中,对不符合条件的校车下达整改通知书,经过整改不符合运行条件的校车坚决予以取缔,确保校车运行性能良好。
春季开学以来,大队共检查校车20余辆,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2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