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下午14点46分,启东市公路管理站吕四路政中队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临海公路27K+300M处,滨海园区某厂家正在通启河桥桥面上进行吊装作业,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影响了公路安全畅通。 吕四中队路政人员对此违法行为立即进行纠正,责令厂方施工人员立即停止施工,同时,向当事人宣传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经过路政人员的宣传教育,当事人立即停止了路面施工行为,恢复桥面畅通,确保公路桥梁通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