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安市运管处收到江苏省宿迁市公路管理处抄告的本辖区内货运车辆在外市违法超限运输处罚信息函,经统计,淮安市货运业户淮安厚元商贸有限公司所属苏H14260/苏HP987挂重型货车2014年度内违法超限运输5次,货运业户刘向东所属苏HE1286重型货车2014年度内违法超限运输4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66条之规定,货物运输经营者的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车辆营运证。接悉消息后,淮安市运管处对此事高度重视,立即召集相关人员进行商讨,决定依据此条例,对上述车辆作出吊销车辆营运证的行政处罚,这也是《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施行以来,该处开出的最重罚单。
目前,2015年春运已经开始,为确保春运安全,严禁货运车辆超限运输,杜绝安全隐患,淮安市运管处将加强管理,坚决依法从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