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2日,是国务院确定的第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尽管天公不作美,但却浇不灭吉安县交警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的热情和决心。
上午9时,吉安县大队在县庐陵文化广场隆重举办了主题为“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的“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启动仪式。副县长、公安局长邓卡昕,县文明交通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公安局政委李醒亮及县公安局、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交通局、县安监局6家主办单位负责人出席活动。由交警大队、运输企业代表、驾校代表、车辆驾驶员代表、社区居民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6个方队,共计500余人参加了仪式,仪式由县公安局政委李醒亮主持。
活动中,学生代表首先为参会领导系上了红领巾,参会领导也为学生代表戴上赠送的安全小黄帽,并送上了出行平安的祝福。驾驶人代表上台宣誓,代表行业和群体做出庄严承诺,认真学习并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坚决抵制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闯红灯等危险驾驶行为。
期间,吉安县文明交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交警大队大队长伍有君通报了2015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伍有君对我县道路交通和交通事故基本情况作了简要介绍,并分析了原因、提出了应对措施。
随后,副县长、公安局长邓卡昕在讲话中强调,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信心,齐心协力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要紧扣“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主题,明确步骤、层层推进。做到“统一主题、部门协同、分工负责”, 努力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最后,活动在“万人签名”中完美落幕。全体参会人员纷纷到印有“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的横幅上签上了自己姓名,表明了自己遵守交规、文明交通的决心。今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受到了极大地关注度,广受群众好评,取得了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