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辖区多发警民纠纷,为积极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不断提升公安交警队伍的良好形象,构建平安、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抚州交警直属三大队立足本职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切实可行的举措,极力化解工作中涉及的各类矛盾隐患,以化解社会矛盾促警民关系和谐,提高道路管理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一、把法制宣传当做宣传的头等大事。大队切实加强日常宣传工作,利用电视台、报纸、“双微平台”等形式多项的方式,把正确、合理、科学的法治理念宣传给广大群众,让广大群众了解、认可执法程序、制度,增强当事人和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对公安执法工作的理解,减少交警执法的社会对立面,引导交通事故纠纷当事人通过调解、诉讼等合法渠道解决矛盾,及时消除纠纷隐患,避免矛盾激化,维护辖区路面稳定。
二、让友好沟通成为执勤、执法的重要手段。大队在执勤、执法过程中,要求民警积极与执法管理、服务对象进行必要的沟通和交流,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法律框架内,依靠道德、情理及时化解执法对象与交警部门的矛盾纠纷,及大量的交通事故经济赔偿纠纷,减少诉讼、上访甚至袭警等极端行为。
三、形成定期回访的工作要求。大队认真完善和落实回访制度,争取执法办案当事人的理解、支持、配合和满意,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积极化解因交通事故、执法纠纷等导致的社会矛盾隐患。结合辖区实际,采取登门回访、电话回访等多种方式,认真听取当事人对民警执法办案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改进执法工作,提高办案质量。
四、把维稳工作渗透到大队生活中去。大队全面加强事故处理工作,从出警、出勘现场、调查取证、赔偿调解、实施处罚等各个工作环节规范民警的言行举止,避免因民警的工作不到位、语言不文明、行为不规范激化矛盾,引发纠纷,酿成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或群体性事件,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避免事件升级和事态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