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厦门交警推出交通违法流动抓拍取证管理模式,让已安装监控设备的机动车到路面进行动态巡逻,主要是对违法变更车道、违规调头、加塞、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志标线等动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实况拍摄取证。
自运行以来,采用流动抓拍取证模式查处车辆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规调头、不按规定变更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13万余起,对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指数、通行效率甚至舒适程度都起了很好的作用。
今年8月起,厦门警方在公交车、救护车上也安装了移动监控抓拍设备,以加大对占用公交车站违法停车、不避让执行任务的救护车等特种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据警方统计,9月份,公交车移动抓拍设备就抓拍到766起交通违法行为,10月份1147起。
截至目前,警方已在公交车、救护车上安装180套移动监控抓拍设备,并全部正式投入使用。其中公交车150套,救护车30套,基本覆盖了城区的主要道路。
根据线路覆盖、交通拥堵程度、占用公交车站违法现象等因素,这150辆公交车分布于86路、842路、436路、101路、27路、68路、116路、892路、846路、437路、950路、931路、671路、791路、L15路。
抓拍系统由抓拍按钮、抓拍主机、传输模块组成。驾驶人发现有车出现交通违法行为后,直接按一下按钮,主机自动对录像进行分析,获取按钮触发前后10张图片,连同GPS等相关信息通过4G网络传输至厦门市交警支队。随后,由支队审核人员进行审核,确认符合证据规格、能够证实相关的违法行为的,生成正式交通违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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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交站违停
明年起罚400元
目前只罚100元,网传罚1000元是深圳做法
这几天,微信群和朋友圈里流传了一条消息,称是“厦门交警新规”,社会车辆占用公交站违停,要罚款1000元。这是真的吗?据了解,这个规定并非厦门的,而是深圳的。
依据厦门的现行规定,占用公交车站违法停车罚款100元,不避让执行任务的救护车等特种车辆罚款100元,记3分。
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修正案,对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违反法律法规停车做出了更加细化的规定:
1.如果在允许临时停车的道路上停放车辆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或者造成了交通阻塞的,处以100元罚款;
2.在禁止停车的道路上停车的,处以200元罚款;
3.在交叉路口、公共汽车站、网状线区域停车的,处以400元罚款;
4.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交通繁忙路段、时段停车的,处以500元罚款;
5.在桥梁、隧道、城市快速路上停车的,处以1000元罚款。
要特别提醒的是,如果驾驶人在一年内有前款第3项、第4项、第5项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该项规定数额两倍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