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网络建设被财政部确定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国家示范项目”,计划到2016年全市建设公交充电站40个、公共充电桩2000个,总投资约5.16亿元。
项目合作采取社会资本方和政府资本方联合出资设立项目公司的方式,由社会资本方控股,市政府授予项目公司天津市公共领域新能源车辆充电服务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为20年,设施运营管理到期后可委托项目公司继续经营或政府回购。项目建成后,将为6800辆新能源公交车、区域运营车、物流车提供充电服务,并逐步为社会其他新能源车辆开发充电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