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记者从兰州市运管处了解到,从今年起在兰州市注册的营运性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全体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将全部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件(IC卡),具体办理工作将于今年2月1日全面展开,至10月31日结束。对2013年发放的电子证件,经营者只需在运管部门办理信息补录和更新手续,即可继续使用。新办和更换道路运输电子证件(IC卡)工本费收费标准统一为50元/卡,不再另行收取纸质证件工本费。
据悉,使用道路运输电子证件(IC卡)后,车辆基本信息变更、年审、等级评定、二级维护信息管理,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变更、继续教育、诚信考核信息管理,车辆、从业人员行政处罚信息管理等业务将全部通过数据录入道路运输IC卡进行办理。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电子证件在各自辖区运管所运政大厅办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从业人员电子证件统一在市政府政务大厅(南关什字民安大厦5楼、市交通局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