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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再谋简化 有望松绑快递设分支
来源:现代物流报 2015年1月23日15:25

  2015年新年伊始,第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将简化行政审批作为会议的中心议题。会议指出,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审批“沉疴”,着力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行为。治理“审批难”,是在不断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解决“审批多”基础上,政府自我革命的进一步深化,是推进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关键一环,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促进行政权力法治化,防止权力寻租,营造便利创业创新的营商环境,激发社会活力和创造力。

  这对身陷行政审批“泥淖”的快递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利好。不过,也要看到,从当前来说,国务院对行政审批制度大刀阔斧的改革,对快递行业的实际利好还十分有限。

  简政放权 迫在眉睫

  政府部门希望通过一定的行政审批来规范企业活动,促进国民经济的良性发展。但过多的行政审批往往又使市场负担过重,成为经济发展的障碍。

  2014年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的《2013年减轻物流企业负担调查报告》指出,物流企业在行政审批方面负担较重,直接影响了企业的健康发展。具体到快递企业,其设立分支机构审批程序,将备案制变成前置审批。这不仅使原本简单的审批流程复杂化,而且延长了审批的时间,导致企业运营成本和人力成本以及客户消费成本的大幅度提高,严重影响了快递企业的正常业务发展和运营。

  而且,这一状况延续到了2014年——行政审批的“紧箍咒”反而越来越紧,勒得很多快递企业有些喘不过气来。在《现代物流报·快递专刊》记者2014年参加的多个快递行业会议上,复杂、冗长的行政审批流程几乎是与会快递企业“吐槽”的热点话题。

  这从2014年7月31日国家邮政局在其官网发布了《快递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快递条例》”)中可见一斑。

  如,《快递条例》中有关快递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规定,与2013年3月1日施行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相比,没有实质性的改善。《快递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设立分公司等非法人分支机构,凭企业法人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及所附分支机构名录和营业执照副本,到该分支机构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该分支机构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二十日内到所在地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这让快递企业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必须付出高昂的时间成本。这一趟冗长的程序走下来,至少需要5个月的时间。

  而且,《快递条例》的相关规定是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因为根据《邮政法》相关规定,快递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时实施“备案制”。《快递条例》则将备案制变成了前置审批。而且从2012年开始行政审批程序更加复杂。从那时起,快递企业如果开展全国性的快递业务,必须获得数以百计的地级市的许可。这严重影响了快递企业经营活动。切中要害 期望落实《物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4-2020年)》指出,物流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快递业作为物流业中一个重要的业态,与人们的生产、生活的关联度越来越高。简化行政简批流程,不仅有利于快递行业的发展,更能加快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

  2015年首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将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的举措,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作为会议主题。对相关部门进行行政审批提出五个具体要求:“一口受理”、“限行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简短的二十个字,直指行政审批流程不合理的要害,并为简政放权提供了思路。

  比如,“一口受理”要求,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受理,申请量大的要安排专门场所,对每一个审批事项都要编制服务指南,列明申请条件、基本流程、示范文本等,不让地方、企业和群众摸不清门、跑累了腿。

  这要求政府相关部门明确快递企业审批不同业务的许可审批主体;明确不同级别的邮政监管机构的各自职能和定位;明确快递企业向主管部门申请设立或变更分支机构等事项的流程。这将极大降低快递企业的行政审批成本。

  再比如“网上办理”。会议指出,推进“网上办理”。各部门要积极推行网上预受理、预审查,加强国务院部门间、中央和地方间信息资源共享,尽可能让地方、企业减少为审批奔波,切实方便群众。

  这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魏际刚的观点不谋而合。魏际刚此前在接受《现代物流报》记者采访时曾表示,市场经济需要政府监管,为企业发展护航,但是在监管方式上要创新。针对快递行业,魏际刚建议,在适当放宽快递业监管的同时,强化改善监管方式和提高监管效率,应用电子政务管理不失为一条途径。在国家邮政局进行备案时,可以通过省局和地方局的电子信息系统备案,降低企业负担,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中介和自律作用,引入第三方对政府监管进行效果评估。

  五个“要求”如果得到有效执行,对快递业来说,将带来更高的市场活力和更完善的市场环境。但是这种政府部门自己革自己命的事情,改变起来颇为不易。特别是快递行业的行政审批往往涉及到多个部门,这期间涉及部门的个体利益和不同部门之间的利益博弈,以及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如快递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审批,不仅涉及到邮政管理部门,还得过工商这道关卡。

  在“限时办理”的要求中指出,探索对多部门审批事项实行一个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协同的“一条龙”审批或并联审批,让审批提速。“探索”这个词的言外之意是,对于多部门审批造成审批时间长的问题,目前还没有一套成熟的方法。

  这不是本届政府第一次向繁冗的行政审批“开刀”。2013年,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首要议题加快推动机构改革,重点是抓紧把政府职能转变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这被解读为简政放权将是这一届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主要方向。

  随后近两年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一系列卓有成效的举措,的确让人们看到了简政放权的实效。有数据显示,在2013年取消和下放416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2014年又增加了317项。两年累计已经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733项。这样的落实效果的确令人振奋,更让快递企业对行政审批流程的简化充满了信心。

(责任编辑:杨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