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31日晚20时25分许,在208省道临川区湖南乡春光村路发生了一起两辆摩托车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肇事司机当场弃车而逃。
发生事故后,抚州交警直属二大队湖南中队民警立即取证走访调查得知:该肇事司机姓蔡,七里岗人,后面还载了另一名男子戴某,两人于8月31日晚驾驶一辆无牌蓝色豪爵两轮摩托车(后载戴某)沿208省道从抚州向东乡方向行驶,当车行驶到临川区湖南乡春光村路段时,与相对方向左转弯来的赣FD53XX两轮摩托车发生相撞,造成赣FD53XX司机重伤昏迷(现在医院抢救),相撞之后,蔡某、戴某见伤者伤势严重因害怕当场弃车而逃。后经民警费劲周折找到当事人戴某,多次对戴某做了思想工作,同时给他施加了压力规劝肇事司机蔡某投案自首,民警一边调查一边走访发现蔡某31日有住过旅馆,在那找到蔡某身份证号与手机号。调查民警立即通过身份证号网上查实到蔡某家的住址,同时安排警力到其家中进行查找,但是其家门上锁无一人,侦破工作陷入困境之中。
调查民警继续走访其亲戚、邻居,并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及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希望一起规劝蔡某投案自首,9月2日17时许,蔡某迫于被侦查的压力,终于在亲戚的陪同下到抚州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湖南中队投案自首,民警还查实蔡某的摩托车不仅无牌,其还无证驾驶,蔡某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他即将面临的是法律的制裁,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交警温馨提示:无证驾驶危害多,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抵制无证、无牌驾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文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