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运局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进展顺利,在确保不影响税务、计量、消防、车辆安全等性能前提下,超额完成县生态环境整治提升年行动小组150辆油罐车整治任务,改造油罐车166台。下一步,县局将加强油罐车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日常监管,对未按照要求完成油气回收的车辆不予通过油罐车年度审验,要求新车必须经质监部门检测合格,并获得交通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证后方可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