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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要求各校做好新学年校园校车安全工作
来源:李丹 2014年8月18日11:58

  8月17日记者从吉林省教育厅获悉,由于近期国内外重特大自然灾害、安全事故频发,安全形势非常严峻。省教育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做好秋季新学年开学各项校园校车安全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持教育改革发展稳定良好势头。具体通知要求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清当前校园校车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良好的工作作风,扎实做好学校各项安全工作。要严格贯彻"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坚持"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强化纪律约束确保学校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开学后一周内各地各校要认真开展一次校园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按照"查隐患、抓整改、重落实、保安全"的要求,对交通安全、校舍安全、饮食卫生、消防疏散、宿舍管理、门卫值班、夜间巡查、教学器材设施等方面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工作要做到全方位、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及时整改,未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要挂牌督办,制定整改计划,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间,并严格跟踪督查。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该关闭的一律关闭,该停用的一律停用。积极配合公安、文化等部门开展校园周边治安专项整治行动,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集中净化学校的学习生活环境。

  三、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演练

  要把开学作为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节点,精心安排好开学典礼、新生军训、形势政策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校规校纪教育、校史教育等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精心组织上好开学安全教育第一课,要通过师生大会、主题班会、板报、校园广播、图片宣传、知识讲座、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手机短信、多媒体影像播放等多种形式,突出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校园伤害、防火灾事故、防食物中毒、防传染病、防拥挤踩踏、防自然灾害、防传销、防诈骗、防毒品侵害等重点内容,广泛开展安全知识专题宣传教育活动。要主动联系地震、消防、公安、交通、卫生、工商等部门,提高安全教育的专业化水平。要认真制定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照教育部下发的《中小学应急演练指南》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以防火灾、防地震为主要内容的应急疏散演练,高校和有住校学生的中小学校要组织夜间疏散演练。

  四、突出抓好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加强对校车车辆及车辆驾驶人和随车照管人员的教育管理,严禁出现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逆向超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学前要做好校车的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坚决杜绝"带病上路"。要教育学生注意上下学交通安全,提醒家长不要让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以及农用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拼装车和报废车等。开学前要对本校乘坐校车的学生进行从新统计,并登记造册,要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系统的有针对性的乘坐车辆安全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早做好预案,适时启动应急预案,科学有效应对。对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车辆,坚决停运,并做好学生疏导工作,确保师生乘车安全。

  五、健全完善校园"三防"管理

  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要求配备保安人员,按照教育厅、公安厅文件要求,严格落实"一警两员一组"要求,确保每一所学校都有人管、有人看、有人巡、有人防,不留盲点。要不断完善校园警务室建设,按要求配备警用器材。要不断完善校园监控系统,及时对学校各种安全报警、监控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正常使用。要切实做好学校开学前安全保卫工作,对保安人员要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切实落实好门卫值班制度、校园内巡视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加强校园门卫管理把好校园安全第一道关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开学一个月内对本地校园校车安全工作要进行一次检查。各地和高校落实开学校园校车安全工作情况请在9月末同安全工作月报一并报省教育厅。

(责任编辑:杨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