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高速交警支队25日向驾驶员陈某下发的处罚通知,陈某因持有B2驾照违法驾驶A1车型而面临严厉的处罚,这也是该省今年查获首例大客车准驾不符交通违法案件。
据记者了解,24日11时30分许,青海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在西宁市朝阳北收费站执行勤务时,检查一辆号牌为青E·05756号大型客运车辆,该车驾驶人陈某以没带驾驶证等手续为由,拒绝向高速交警出示。经高速交警耐心解说劝导和进一步询问核查,陈某道出了实情,自己持有的驾驶证为B2照,而他驾驶的车型应该是持有A1驾照才能上路行驶的大客车。
青海高速交警支队法制宣传科科长扎西黄秀说:“陈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4款之规定,实施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陈某将面临驾驶证一次记12分、处以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扎西黄秀说,陈某被查后,现场可以代替的驾驶人,四大队大队长康强考虑到车上25名旅客的行程不受影响,第一时间联系高速公路收费管理部门,调派两辆中型客车将乘客分别接送到了西宁市新宁广场客运站和南川西路客运站。
经高速交警调查,陈某驾驶的青E·05756号大型客车所在运输单位为海南运输集团共和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该车属于运营班线客车,当日从海南州龙羊峡镇载乘25名旅客驶往西宁。而陈某对自己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青海高速交警已经将陈某的违法行为抄告青海省海南州交管部门,陈某所在的海南运输集团共和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也将面临处罚。